要约撤销合同的条件

2023-05-04 15:42:09 来源:问法

一、要约撤销合同的条件

要约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:


(相关资料图)

1.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;

2.要约人没有表示要约不可撤销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,要约可以撤销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(一)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;

(二)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,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。

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,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,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;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,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。

二、要约成立条件有哪些

要约成立条件有如下:

1.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;

2.要约的内容须具体、确定;

3.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,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;

4.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;

5.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;

6.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。

三、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

法律快车提示您,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如下:

1.效力不同。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,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,合同即告成立。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,不存在撤销的问题。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。

2.目的不同。要约后,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,则合同成立;要约邀请,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,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。

3.内容是否明确具体。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。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。

4.针对对象不同。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,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。

标签:

MORE >最新资讯

15037178970

MORE >婚姻法

Copyright 2004-2022 zhaofa.com.cn 版权所有   邮箱:434 922 62@qq.com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3000331号-27 有害信息举报